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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美国看病

1998-11-22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
宋云芝

前不久,我随一个代表团到美国访问。第一站是美国南方的一个小城——奥兰多。我们参观了一家医疗保健中心,先进的设施,优雅的环境,挂在每个医务人员脸上的微笑,无不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。接待我们的王先生向我们讲解了美国的医疗保险制度。王先生说,美国的各医院对急诊病人不得拒收,不管这人是美国人还是外国人,是罪犯,还是乞丐、瘾君子。代表团的一位成员好奇地问:如果没有钱交治疗费怎么办?王先生答:医院在收治急诊病人时,不得询问病人是否有钱、是否付得起医疗费用,否则就是犯法,病人或家属可以上法院告这个医生,医生会受到制裁。“如果病人病愈出院,仍然付不起住院费用呢?”“能付多少付多少,只要办个手续就可以出院。”王先生答。

当晚,代表团副团长发现自己便血,怀疑胃溃疡复发。到医院就诊,因病因不明,被按急症收治住院。医院采用各种方法诊治,并数次输血1250毫升。一晃便是9天,代表团要回国了。经与医院交涉,医院同意为副团长做了手术,以保证副团长在回国途中的安全。其时,治疗费已逾4万美元。

启程回国的那天,副团长出了院。据他介绍,他住院时只填了一张表,根本没有提到钱的事。办出院手续时,他讲明没有那么多钱,只交了5300美元(不足九分之一),医院一点儿没有难为他。

在“治病救人”这一点上,“金钱至上王国”不允许计较钱的作法,确有让人羡慕、令人效法之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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